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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检察动态】立足职能 专案研讨 提升司法公信力

2017-11-08 渭南市临渭区人民检察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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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临渭区人民检察院立足检察职能,积极创新工作模式,为在审查逮捕环节更好地体现不捕效果,除对不批捕案件进行分类说理外,首次尝试以专案研讨的方式对以证据不足不捕的案件进行释法说理,提升检察机关的司法公信力。

        近日,临渭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该区某派出所提请批准逮捕犯罪嫌疑人李某涉嫌寻衅滋事一案中,严把证据关,依法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该院侦监科检察官针对办理该案中发现的问题,及时赶赴办案派出所与该所负责人、办案民警召开案件研讨会。

        研讨会上,临渭区检察院侦监科办案检察官就李某涉嫌寻衅滋事在侦查过程中存在的问题进行了发言,并结合案件在提请逮捕时的证据状况按照证据种类逐一详细梳理出该案存在的书证缺失、未提供视听资料等问题。同时针对上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后侦监科检察官与办案民警就案件继续侦查取证工作进行了深入探讨,进一步明确了该案的侦查方向以及完善证据的侦查措施。

        通过专案研讨的方式,不仅实现了对补充侦查的跟踪监督,增强了补充侦查意见书的落实效果,充分履行了检察机关审查逮捕职能,提高了司法公信力。又避免了不捕复议的发生,向侦查环节传导了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改革理念和标准,实现了案件质效保障与检警关系的协调。


供稿:张蓓

编辑:岳丹

审核:张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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